【基础阶段】考点打卡Day 33,学习刑法的“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(中止)”!
来源: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2026-03-31 16:3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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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以下考点详解和练习题源自法大法考《通用教材》。
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(中止)
01 知识点详解
中止:自动放弃、有效阻止结果,仅及于中止者本人
而在正犯(实行犯)在既遂之前停顿的情况下,应当先确定正犯(实行犯)停顿的阶段,再结合各共同犯罪人停顿的原因,判断各自是中止、未遂、预备。从而认定的公式是:各自主观停顿原因+正犯客观停顿阶段=各参与犯犯罪形态。
1.全部中止: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自动中止犯罪时,均成立中止犯。
2.部分中止: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停止犯罪,并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得逞或防止结果发生时,这部分共同犯罪人就是中止犯。其他没有自动中止意图与中止行为的共同犯罪人,是未遂犯或者预备犯。在实行阶段停顿的是未遂犯,在预备阶段停顿的是预备犯。
【事例】甲、乙共谋强奸丙,在甲、乙合力将丙打昏后,乙反悔劝说甲不要实施强奸,甲不听从,乙为制止甲的行为而将甲打死。则甲、乙是强奸罪的共同犯罪,乙是犯罪中止,甲是犯罪未遂。
3.部分中止不成:一部分共同犯罪人中止自己的行为,但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实施犯罪得逞或导致结果发生时。所有共同犯罪人均不成立中止犯,而适用“一人既遂,全体既遂”的规则,构成既遂。
【事例】甲教唆乙杀丙,乙前往丙家后甲又反悔,打电话报警,警察赶到丙家时,乙已将丙杀死。则甲、乙都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。
02 真金题带练
(单选题)关于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以下说法正确的有
A.甲让A去杀仇人张三,但A误将李四当作张三杀死,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
B.乙给B某10万元,让B去杀仇人李某,先付其5万。在B行动前3小时,乙忽然后悔,打电话让B不要杀李某了,B回话说“知道了”就挂断电话。但B还是杀死了李某,还向乙索要剩余的5万。则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
C.某市副市长甲收受房产开发商乙100万元钱财后,答应为其批地提供帮助,后因其他市领导提出反对意见而未果,甲遂将100万元退还给乙。则甲构成受贿罪,系犯罪中止
D.丁为考验D的胆量,让D用手枪杀害赵六,但偷偷将手枪子弹全部卸掉,D对赵六射击,因无子弹而未果,则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,丁构成教唆犯,是犯罪未遂
【参考答案】
A
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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