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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民重要考点一览!3月一定要重点突破!

来源: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2026-03-26 15:50:07

在法考八科中,刑法和民法是基础性科目,也是适合入门的科目。因此,建议3月份的法考备考,侧重在打牢刑民基础。

由于刑民是实体法,面向的是司法实务,要解决的是实际问题。在备考刑民的时候,吃透理解考点内容,熟悉刑民知识点的实践运用便很重要了。

除此之外,抓住重要考点,也会让你的刑民备考事半功倍!

刑民重要考点

民法篇

民法概述

民事法律关系的识别;民法基本原则的判断。

自然人

民事权利;胎儿的权利能力;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法律行为效力;监护;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。

法人和非法人组织

法人的一般规定;法人的类型。

民事法律行为

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;法律行为的类型、成立、生效、效力瑕疵体系、附款。

代理

委托代理;代理权和基础关系。

诉讼时效与期间

诉讼时效的客体、中止中断以及与除斥期间的区分。

物权概述

物权的概念和效力;物权的类型;物权变动;三种物权请求权。

所有权

建筑物区分所有权;相邻关系对比地役权;共有类型的识别;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;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;善意取得;裁判文书导致物权变动。

用益物权

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对比;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;居住权的设立。

担保物权

担保物权的特征;抵押权;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;超级优先权;经营活动买受人规则;最高额抵押权;浮动抵押权;动产质权;一般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;担保物权的竞合。

占有

占有的类型;占有保护请求权。

债与合同概述

债的相对性;合同的分类。

合同的订立与效力

要约承诺的判断;撤回的判断;格式条款的规制。

合同的履行

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;合同履行上的三个抗辩权。

合同的保全和担保

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。

合同的变更、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

金钱债权转让;非金钱债权转的法律效果;债务承担与债务加入的条件及后果;合同解除;抵销;提存。

违约责任

违约金;损害赔偿金;定金的适用;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。

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

买卖合同风险负担;一物数卖;试用期买卖;保留所有权买卖;赠与合同的撤销权;借款合同利率;城镇房屋租赁;融资租赁的识别。

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合同

承揽合同的权利义务;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的优先受偿权;垫资成立;合同无效情形判断。

提供劳务合同

有追索权的保理;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对比;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;行纪合同的识别;中介合同跳单规则。

技术合同

开发后专利申请权归属;使用权、转让权的归属。

保证合同、合伙合同

保证的类型;共同保证;保证期间;合伙损益分配规则及终止。

准合同

无因管理,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。

人格权概述

一般人格权。

具体人格权

具体人格权侵权的认定。

结婚和离婚

结婚的条件;婚姻无效;可撤销的事由。

家庭关系

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;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。

收养

收养的条件。

继承

继承人的范围、顺序;代位继承。

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

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关系;遗赠抚养协议;遗嘱的形式和效力。

遗产的处理

遗产债务的清偿。

侵权责任

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;过错推定;交通事故侵权;高空抛物;环境侵权。

 

刑法篇

刑法概说

刑法解释的分类和概念;刑法的基本原则(尤其是罪刑法定原则);刑法空间效力(地域管辖、保护管辖和属人管辖);刑法的时间效力(从旧兼从轻原则)。

犯罪构成理论

四要件体系和两阶层体系的区别;犯罪判断的逻辑顺序;构成要件要素的概念及判断。

犯罪客体

具体罪名法益的确定。

客观不法要件

危害行为的认定;作为与不作为;不作为义务的来源;行为对象的判断;因果关系的判断。

主观责任要件

刑事责任年龄(尤其是-4周岁,4-6周岁需要负责的犯罪行为);刑事责任能力;故意和过失(区分直接故意、间接故意;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);犯罪目的与犯罪既遂的关系;事实认识错误;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因果关系错误;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判断。

犯罪阻却事由

正当防卫(特殊正当防卫、假想防卫和偶然防卫是重点);紧急避险和被害人承诺;不具备认识可能性的违法性认识错误;欠缺期待可能性。

犯罪形态

犯罪预备的判断;犯罪未遂的与不可罚的不能犯;犯罪中止的认定;犯罪既遂的认定(行为+结果+因果关系)。

共同犯罪

共同犯罪通说;共同犯罪中责任认定原则;正犯共犯关系;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别;主犯从犯;共同犯罪与身份;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;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。

单位犯罪

单位犯罪(自然犯不能成为单位犯罪);单位犯罪处罚规则。

罪数规则

一个行为的犯罪;法定的一罪(法条竞合结果加重犯结合犯);实质的一罪(想象竞合);处断的一罪(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事后不可罚)。

刑罚体系

主刑(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);附加刑(罚金、没收财产、剥夺政治权利、驱逐出境);职业禁止令。

刑罚的裁量

累犯(一般累犯、特殊累犯);自首(一般自首、特别自首);数罪并罚。

刑罚的执行

缓刑;假释;减刑。

刑罚的消灭

追诉时效(追诉时效的计算)。

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犯罪

侵害生命健康犯罪;性犯罪;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;拐卖、收买妇女、儿童类犯罪;侵犯人格尊严犯罪;婚姻家庭犯罪;本节其他犯罪(强迫劳动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)。

侵犯财产罪

抢劫罪;抢夺罪;敲诈勒索罪;盗窃罪;诈骗罪;侵占罪。

贪污贿赂犯罪

国家工作人员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;侵害公共财产权的职务犯罪;贿赂犯罪;兜底型罪名。

渎职犯罪

滥用职权罪(故意犯罪)、玩忽职守罪(过失犯罪);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等。

危害国家安全罪

间谍罪;为境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;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;叛逃罪。

危害公共安全罪

侵犯法益为公共安全;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;放火罪、爆炸罪涉枪涉爆犯罪;破坏公共设施类犯罪;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。

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

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罪(药品犯罪和食品犯罪);走私罪(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);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的管理秩序罪;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;金融诈骗罪;危害税收征管罪;侵犯知识产权罪;扰乱市场秩序罪;扰乱公共秩序罪。

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

妨害司法罪;妨害国(边)境管理罪;妨害文物管理罪;危害公共卫生罪;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;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;组织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;制作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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